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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年5月12日上午,集团公司在北楼一层会议室召开峰岩煤焦、兴华煤焦、峰岩炭素三个子公司清洁生产报告评审会,参加会议人员有:县环保局领导薛银平副局长、李步強股长,省厅专家王景龙、田晋平,报告编制单位:太原市思科森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靳利梅、张雪琴,集团副总邢总、集团安环部领导及峰岩煤焦、兴华煤焦及峰岩炭素公司负责人。
根据平遥县环保局“平环函[2017]94号”《平遥县环境保护局关于开展危险废物强制性清洁生产的通知》要求,峰岩煤焦、兴华煤焦、峰岩炭素三个公司开展了第二轮清洁生产审核工作,实施有效期2017年9月---2020年9月。
清洁生产审核,是对企业生产和服务过程进行调查和诊断,找出企业生产过程中能耗高、污染重的原因,提出减少有毒有害物料的使用、产生的方案,提出降低能耗、物耗以及废物产生的方案,进而选定并实施技术、经济及环境可行的清洁生产方案的过程。
通过本次对三个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,专家组认为峰岩集团公司实行循环经济生产,符合清洁生产的要求,通过下游企业对上游企业各种固废物和余热的利用,降低了能耗和物耗,减少企业对环境的污染影响,审核组对我集团三个公司的清洁生产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,同时对下一步清洁生产提出了改进方向和整改意见。
集团公司和三个企业的负责人表示,将以本次清洁生产审核为契机,加强企业生产管理,通过改进工艺、调整原物料选配、加强设备管理和环保设施管理提高清洁生产,真正做到降低能耗和物耗、提高生产效率、降低生产成本、减少环境污染。
安环部:梁培民